教育部華語教學助理通告(韓國) 2018-04-12 @校外訊息 欲擔任者需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(請附證明影本),並符合以下其中條件者(聘期內具國內在學學生身份): 1.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之在學學生; 2.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,具有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或學程證書之在學學生。 1071292672_1_0b334bd488e02fe1c790a13cd3fcda14_0052995A00_ATTCH1.pdf 1071292672_2_0b334bd488e02fe1c790a13cd3fcda14_0052995A00_ATTCH2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