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南区基地「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服务」申请办法
国立中山大学 函
地 址: 804高雄市鼓山区莲海路70号
传 真:
承 办 人: 赖芯伃
联络电话: 07-5252000#2163
电子邮件: oboelai@mail.nsysu.edu.tw
附 件: 共(3)件 教学实践南区基地-113年度计画撰写谘询服务申请办法与mentor名单.odt、附件1-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申请表.odt、附件2-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纪录及回馈表.odt(共 3 个附件:1130G01967_1_09164527407.odt、1130G01967_2_09164527407.odt、1130G01967_3_09164527407.odt)
113010008319_1_1130G01967_1_09164527407.odt (附件1)
113010008319_2_1130G01967_2_09164527407.odt (附件2)
113010008319_3_1130G01967_3_09164527407.odt (附件3)
主旨: 有关113年度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南区区域基地「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服务」申请办法,请转知所属教师,请查照。
说明:
一、 为协助教师撰写教学实践研究计画,南区基地提供计画撰写谘询服务,以线上一对一谘询的方式针对计画申请与撰写内容给予建议。
二、 实施方式:线上一对一谘询或书面资料谘询。
三、 谘询期间:113年11月4日(一)至113年12月2日(一)止。
四、 申请资格:
(一) 限全国大专校院符合申请教学实践研究计画资格之教师。
(二) 申请人须提出113年度教育部教学实践研究计画申请。
(三) 每位申请人谘询服务至多以2次为原则,申请人应回传第1次谘询纪录及回馈表后,始得申请第2次谘询服务。
(四) 优先录取「南区跨校教师社群成员」、「南区区域大专院校教师(包含高雄、台南、屏东、嘉义、澎湖)」及「未曾获核过教学实践研究计画之教师」。
五、 申请流程:
(一) 于113年10月7日(一)至11月17日(日)23:59前,寄送申请表Word及Pdf档(务必签名)至承办人赖小姐信箱:oboelai@mail.nsysu.edu.tw(信件主旨:【教学实践研究计画南区区域基地】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服务申请表_学校&申请人姓名)。
(二) 申请经核准后,承办人将寄发申请成功通知。如未收到来信,请主动联系承办人确认邮件是否发送成功。申请成功后,南区基地将通知申请人并进行后续媒合安排。
(三) 申请人须于谘询后一周内回传「教学实践研究计画撰写谘询纪录及回馈表」。
六、 检附申请办法及相关表单,敬请惠予公告周知。
七、 联络人:赖小姐,电话07-5252000分机2163。